山东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聊城分中心简介
2018-07-10 16:41:09
来源:聊城市保险行业协会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照《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成立山东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通知》(鲁保协传[2015]24号) 要求,聊城市保险行业协会设立山东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聊城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保险消费者保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
2、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和宣传。
3、建立健全保险消费风险监测和提示工作机制。
4、接受保险消费者关于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咨询和投诉。
5、推动开展行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
6、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信息化建设。
7、推动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妥善处理与消费者的争议纠纷。
8、接受山东保监局消保部门和省中心交办的事项。
9、制定市协会消保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0、加强与当地消费者协会沟通,推动市消协在我会建立保险工作站。
11、其他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
二、组织架构
山东省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聊城分中心属聊城市保险行业协会内设部门,接受山东保监局消保部门和省中心的业务指导,与省中心实行联动工作机制。
分中心设主任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分中心与反欺诈工作站合署办公。
三、工作程序
1、分中心对受理的投诉和咨询进行登记,处理完毕后结案。
2、分中心接受山东保监局和省中心交办的案件。
投诉电话:0635-6050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