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国人寿组织开展 “3•15”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及上级公司的要求,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维护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聊城分公司结合实际,在3·15”期间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常向东副总经理任组长,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落实舆情管理工作。辖内各县区支公司也分别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坚决守住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这条底线。

二是及时加强沟通,妥善处理纠纷。3·15”期间,各支公司均安排专人作为舆情联系人,并就舆情应对事项进行了模拟演练。对于期间出现的苗头性风险事件,均本着真诚沟通、认真处理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纠纷,有效防范了风险事件的产生。

三是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品牌形象。3·15”期间,中国人寿聊城分公司在报刊媒体对中国人寿“诚信我为先”的诚信文化理念进行了专版宣传。同时,各支公司也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宣传展板、进行现场宣传等方式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保险宣传活动,较好地展现了中国人寿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