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监局局长孙建宁:人身保险风险防控永远在路上

回顾2016年,山东人身保险成绩斐然,保费收入高速增长、业务结构转型升级,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风险整体可控。行业积极参与我省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快速发展的背后,行业长期存在的粗放式经营、同质化竞争和低水平服务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人海战术、规模冲动又给行业带来了新的隐患,由此可能引发的现金流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和声誉风险等等,可能对行业的破坏力更大,负面影响更加深远。时近岁末年初,很多公司都在抢先布置“开门红”。每年的“开门红”,行业的不理性经营都会突出显现,销售误导如影随形,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时有发生,影响行业安全稳定,对此必须高度重视。

一、理性经营,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势头不及预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市场低利率成为长期趋势,人身保险市场的高速发展是否能够持续,能够持续多久,是每家公司必须认真思考和谋划的问题。如果行业增长减速,一些潜在的风险点在未来一段时期可能会集中爆发,而行业增长提速,一些大干快上的盲目乐观情绪就会抬头甚至膨胀,给行业积聚更多风险。破解当前发展的两难困境,需要行业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刻认识发展中还存在的基础不牢、动力不强问题,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审慎经营,把当前行业快速发展阶段当作结构转型的重要契机,当作风险释放的缓冲带,强化内控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强化风险意识绝不能止于喊喊口号,要作为经营活动的基本标准和根本要求。

二、正本清源,回归保险保障本质。保险是人类社会在共同面对风险和灾难的过程中,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制度。保险姓保,提供保障是保险业存在的基本逻辑。但是实践中,有的公司经营策略偏离了保险保障本质,盲目追求保费规模,大量开发和销售短期型、理财型产品,承诺不可持续的高收益,极大增加了保险经营的不确定性。保险销售也偏离了保险保障本质。省级分公司尤其是省级以下分支机构,将自身完全定位为销售机构,只看重佣金规模,忽视消费者的真实需求,热衷向客户推销短、平、快、易于上业绩的理财产品,对保障型产品不愿销售、也不会销售。20169月,保监会出台文件,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设计和审批都做出了严格管制,201741日之后不符合要求的中短存续期产品都要停售。但一些公司和高管把“开门红”当成中短存续期产品的最后狂欢,摩拳擦掌的要抓住机会大干快上,这将进一步给公司经营积累风险。这种想法和做法非常危险,全行业必须高度警惕!根据国际经验,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能够穿透经济周期,不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符合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公司要及时转变经营理念,围绕山东经济转型、民生改善的社会真实保险需求,积极进行价值转型,大力发展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降低过度依赖中短存续期产品带来的现金流压力,满足人民群众保险需求,回归保险保障“初心”。

三、苦练内功,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全局中统筹考虑,前所未有地提升了保险业的定位。行业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实现重大突破,应对风险的能力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前提和基础。这些年,在风险防控方面,公司和监管部门都做了很多探索,不断完善风险监测、防控、处置体系。如,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和风险排查机制;完善风险处置机制,优化处置流程;建立打击非法集资,打早抓小、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化解风险苗头;加强舆情监测,提高媒体应对能力,化解声誉风险。但是知易行难,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形势,新问题、新业态不断涌现,全行业对风险要有更加客观和全面的认识,既要有完善的制度防患未然,也要有强化执行的定力,更要有灵活应对的能力。

四、主动适应,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审慎监管是以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为首要目标的现代金融监管理念。“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绝不是放松监管,而是围绕审慎监管理念,突出市场主体作用。一方面通过减少事前行政审批,激发市场活力,把经营权还给市场主体,但同时也把风险责任还给市场主体。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强化对高管人员和上级机构的责任约束,从而形成合力,守住风险底线、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一些市场主体对此不适应,不会用、不慎用,如去年代理人资格考试取消以后,截至201610月底全省在职营销员数量同比猛增41%,其中3家公司增幅在2倍以上,另有13家公司增幅超过50%,人员过快增长说明一些公司放松了管理,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为将来埋下隐患。近几年惊动了地方政府的两起寿险公司涉案群体性事件,均与营销队伍管理粗放有关,教训深刻。保监会对法人机构开展的SARMRA评估是评价公司风险意识很好的工具,山东保监局将借鉴这套测评办法,抽取部分省级分公司来一次全面体检。

五、守土有责,加强高管责任追究。人身险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其风险预判和管控能力直接影响公司的风险防控水平,监督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守土有责、敢于担当是守住风险底线的重要抓手。山东保监局将坚持对风险事件“一票否决”,一旦发生了风险事件,产生了负面影响,就要追究省公司一把手的责任。对于麻痹大意、处置不力造成风险蔓延的,要从重追责直至取消高管任职资格。为减少增量风险,山东保监局还将强化市场行为监管的硬要求,坚持查处机构与处罚人员并重,强化对省级分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对一些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问题,顶格处罚和即查即罚,让违规行为付出“对等”的代价,提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项主席在“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指出,在整个“十三五”时期,保险行业和监管都必须把防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要防范十个方面的风险,即公司治理风险、产品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利差损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跨市场、跨区域、跨行业传递的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声誉风险。全行业都要对风险形势保持清醒的认识,行业安全稳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事件,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旦市场不稳定,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改革和创新更是无从谈起。做好风险防控和确保市场稳健安全,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新的一年“开门红”期间,山东保监局将重点关注返佣、违规支付手续费等非理性竞争行为,以及销售误导、虚假承诺、相互诋毁等问题,对于影响行业声誉甚至安全稳定大局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风险防控永远在路上。全行业要团结一致,努力维护好人身保险市场稳定大局,促进我省人身保险持续健康发展。